关于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2-11-09浏览:4945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和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东北大学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面向全体党员和干部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题培训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邀请理论专家、校内宣讲团成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要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为主,深入地理解大会精神和战略安排,对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全人类共同价值等重要概念和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论断有深刻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全体党员。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至2023年年初。

四、培训安排

1.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报告。学校通过邀请专家解读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报告设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人员参训;分会场由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按要求组织应参训人员参训。

2.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各分党校要面向分党委所属的处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培训要以专题辅导为主,学员自学为辅的形式安排课程,其中专题辅导不少于4学时。各分党校要合理安排人员参训,多重身份的干部和教师要避免重复参训。

3.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处科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开展交流研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员和干部工作实际确定小班研讨主题。专题研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培训要求

1.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学校发展建设的有力举措。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宣讲辅导,带动广大党员和干部学习,切实做到处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2.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好参加专题报告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参训人员,组织好分党校的专题辅导,组织好所属党支部的专题党课。

3.党员和干部要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读物,做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4.各分党校邀请专题培训教师需从学校理论宣讲团或党校师资库中选择,课酬由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党校承担,党委党校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分党校开展专题培训产生的其它费用。

5.请各分党校于11月11日下班前上报培训安排,根据实际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培训总结。




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1月7日